ACIC澳洲留學顧問中心

一定要遵守學生簽證條件

 出勤率

除非學生已參加高等教育(即大學)課程,否則學生必須至少參加其預定課程的80%。如果沒有發生,則:

  • 教育提供者將有成文的政策和程序,說明他們是否會考慮富有同情心和令人信服的情況;
  • 提供者必須向學生髮出書面通知,告知其打算向DHA報告學生。該信還必須告知學生,他們有20個工作日可以訪問提供者的投訴和申訴流程。
  • 一旦超過此時間期限或上訴程序已經完成並被發現有利於提供者;提供者使用PRISMS報告違反學生簽證條件的情況。
  • 然後,學生將收到通知,通知他們必須在28天內前往移民局。如果他們不這樣做,他們的簽證可能會被取消。 

 學業成績

學生必須取得令人滿意的學習成績。但是,通常一個機構不能『立即』將學術失敗的學生退學,因此該學生繼續保留學生簽證。在這種情況下,學生需要遵循相關的上訴程序。如果上訴失敗,則:

  • 教育提供者必須具有文件化的政策和程序,以監控課程進度並確定學生何時未能取得令人滿意的課程進度;
  • 提供者必須向學生髮出書面通知,告知其打算向DHA報告學生。該信還必須告知學生,他們有20個工作日可以訪問提供者的投訴和申訴流程。
  • 一旦超過此時間期限或上訴程序已經完成並被發現有利於提供者;提供者使用PRISMS報告違反簽證的情況。 

 目前的地址

學生必須向教育提供者,告知其當前在澳大利亞的地址。這是因為所有正式通知,都已/將會發送到​​該地址。如果地址更改,則學生必須在7天內通知教育提供者。如果未滿18歲的學生不與父母,監護人或親戚同住,則必須獲得教育提供者的批准,才能轉移到另一個地址。 

改變課程和機構

如果學生想留在同一所學校,但想以相同的AQF水平換課,則不需要新的學生簽證。 

如果新課程比原課程更長,則學生應在簽證過期之前,再次申請學生簽證。

如果學生希望修讀比簽證所允許的時間短的課程,則當他們完成了較短的課程後,必須在28天內離開澳大利亞,或者如果他們希望就讀進一步的課程,請通知DHA,並根據需要申請新的學生簽證。

學生必須繼續以與獲得簽證相同或更高的AQF水平參加課程(除非從AQF 10更改為AQF 9)。

如果學生希望轉入較低級別的課程,則應申請新的學生簽證。否則,學生將違反簽證條件,並可能被要求取消簽證或拒絕隨後的申請。

DHA會特別關注;

  • 抵達澳大利亞後不久便改變課程的學生
  • 級別發生較大變化,例如,獲得Cert III的學士課程
  • 更改為非常不同的課程類型

如果學生正在學習非AQF課程(即,大學先修基礎課程,或ELICOS語文課程),並且希望更改為AQF課程,這是可以接受的。相反,通常不允許相反的做法,例如,從課程改為獨立的ELICOS課程。

學生『違規』:校規或交通規則,不涉及自動取消簽證,但是任何違反簽證條件,的確有取消簽證的風險。 

 轉學

如果學生沒有完成六個月的主要課程,就想更換教育提供者,則ESOS國家法規規定了,在可能的情況下,除非有特殊情況,否則他們必須獲得現有教育提供者的許可(通過釋放信 Letter of Release),才能轉移到另一家教育提供者。

教育提供者,必須評估轉移學生的請求,並且所有教育提供者,均已就其轉移政策制定了書面程序。在嘗試向新的教育提供者註冊學生之前,學生應確保他們了解其教育提供者的轉學政策,以及與學生的書面協議。

如果原教育提供者,未允許轉移到另一教育提供者,並且學生對該過程的結果不滿意,則他們應首先訪問『原教育提供者』的內部上訴過程。如果仍然不滿意,他們可以向外部投訴處理機構(例如州或地區監察員或海外學生申訴專員)對教育提供者的決定提出上訴。

如果學生完成了六個月的主要課程,則不需要當前機構的許可


 學生的工作權利

學生簽證持有人,需特別注意:

  • 他們『不能指望』能從在澳洲從事的工作中支付學費;
  • 也無法保證學生能找到工作,或者得到適當的工作;
  • 工作可能會在經濟上幫助他們一些,但不太可能提供大量薪資的金額。

學生簽證持有人

學生簽證已包含工作許可。因此,學生簽證持有人(及其家人一起旅行),在抵達澳大利亞後,無需分別申請工作許可。持學生簽證的人允許學生在上課時每兩週工作40個小時,而在不上課時則無限制工作時間

一個學生的課程被認為是『正在上課』係指:

  • 在學術學期的持續時間內(包括舉行考試的時間段);
  • 如果讀書課程已經完成,但仍在等待新的入學確認(CoE),並且
  • 如果學生在離開主課程的期間,正在修另一門課程,則學分將記入其主課程。

注意:在澳大利亞開始學習之前,學生無法從事任何工作

DHA認為工作,還包括一些志願工作或無償工作。如果學生從事自願的無償工作,則在以下情況下,每兩週40小時的限制不包括在內:

  • 對社區有益
  • 適用於非營利組織
  • 否則不會以澳大利亞居民的名義換取工資(即這是指定的志願者職位),並且
  • 是真正自願的(也就是說,不收取任何現金或實物報酬,-可以接受食宿)。

這些條件不適用於學生課程所要求的工作。 

學生持有人的配偶

學生簽證持有人的成人配偶,必須遵守​​8104號條件,一旦學生(主申請人)開始上課:ELICOS語文、VET、學士課程、Grad Cert、Grad Diploma,則准許成人配偶持有人每兩週最多工作40個小時

如果學生的學習課程,是在CRICOS上註冊的授予『碩士學位 Mater degree』或『博士學位 PhD』的課程,則家屬可以無限制工作時間 

 旅行

在持有有效學生簽證的情況下,學生可以根據需要,自由、經常出入澳大利亞。

學生必須檢查自己在澳大利亞境外的護照,不會過期。

如果他們在獲得學生簽證後,獲得了新護照,則必須在出國旅行之前,將新護照的詳細信息告知DHA。

如果未滿18歲的學生的福利安排,得到其教育提供者的批准,則他們不能在其提供者、被提名批准的『指定日期』之前,前往澳大利亞。也就是說,必須在學校的指定日期抵達澳洲 

 簽證期限

您的學生簽證,是有效期限的。

對於未滿18歲的學生,其福利安排已獲得其教育提供者的批准,簽證的有效期將根據學生CAAW上註明的學生批准的福利安排結束日期,做為簽證期限。 

 簽證過期

如果學生簽證過期,並且他們仍在澳大利亞、而沒有任何其他簽證,那麼他們將成為『非法居民』,應立即與DHA聯繫。

如果他們在簽證過期後的的28天內,未與DHA聯繫,則他們將『無資格』獲得大多數類型的簽證,包括在澳大利亞再申請的學生簽證,然後可能會面臨稱為封鎖期』的風險因素。

除非有特定情況,否則封鎖期』將阻止個人,在上次離開澳大利亞後的三年內,獲得某些簽證(包括觀光簽證或學生簽證)。 

 簽證被取消

與過期簽證類似,如果學生簽證在澳大利亞被取消,則他們將無資格獲得大多數類型的簽證,包括在澳大利亞再申請的學生簽證,然後可能會處於封鎖期』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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